公示公告

中房润府花园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0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招标编号:SQDC[2023]003号

中房隆晟(宿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润府花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宿城区,幸福北路西侧、八一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主要包含临展中心、临时围挡、建筑面积约500m2的活动板房、门卫集装箱、板房室内外水电、绿化、临时道路及雨污水工程等,总投资约320万元。

1.3 工期:6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①总付款方式:工程款的60%为现金支付,工程款的40%为房产(润府花园项目首次销售的住宅冲抵工程款,价格以同期售楼部销售价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多退少补);②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项目首次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审计结束且首次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取得满三个月后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中房润府花园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8月2日 09:00至2023年8月4日 18:00;

5.2 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均需提供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B类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至鼎城公司现场报名;

5.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09:30;

6.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现场开标):宿迁市颐和路13号鼎城公司三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房隆晟(宿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隆城世嘉5#-商7、1层

联系人:葛盼华

电话:182510758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颐和路13号

联系人:吴战

电话:18936958026

监督电话:84387567(党群工作部)、84387502[工程管理部(总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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